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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/19/2007

    打工者只为老板一人打工,做老板则要为所有员工打工

    今天在网上看到了这么一句话:打工者只为老板一人打工,做老板则要为所有员工打工。

    想想还是蛮有道理的,做老板辛苦的辛苦程度是不一样的。虽然弄得好的话,老板可以从所有员工身上赚足钱,打工者却只领属于自己的一份工钱。

    自我安慰一句:还好,偶只是打工,所以轻松很多。。。

    一个成功项目所必需具备的

    老强说一个成功项目所必需具备的:

    On budget

    On time

    On schedule

    High quality

    High custmer satisfaction

    High perfomance

    学习ing......

    什么是帕金森定律

        《帕金森定律》(Panrkinson`s Law)本来是组织病态研究专家帕金森(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)在1957年所写的一本书,其内容包含十篇论文,所谈的都是企业组织方面之病态现象。

        近四十年来,该书已成管理名著,畅销全球,久而久之“帕金森定律”逐渐变成企管人士嘲讽组织病态之代名词。其实“帕金森定律”是《帕金森定律》一书中十篇论文的第一篇,所谈的是组织内冗员增加而且无效率的现象,并研究其发生的原因。

        帕金森以英国海事为研究对象。一九一四年时,英国海军官兵总人数为十四万六千人,服役的主力船有六十二艘,而海军部官员有二千人;到了一九二八年时,海军官兵总人数减少为十万人(减少31.5%)!服役的主力船减少为二十艘(减少67.74%),可是海军部官员却反而增加到三千五百六十九人(增加78.45%)。

        帕金森深入研究分析之后发现,官员人数的增加跟工作量的增减毫无关系,而是取决于下列两项因素:

    一、任何官员都希望增加部属,而不希望增加竞争对手

        似设公务员A因步入中年,精力衰退而感到工作量过重,其补救之道不外:第一辞职、第二请同事B分担其工作、第三要求增加C与D两助手。其结果必定选择第三个办法,因为第一个办法会失掉退休金,而第二个办法等于制造一个将来晋升时的竞争对手。若只增加C或D一名助手,其情况与第二办法相同,所以A必定要求增加C与D两名助手。

        同理,不久C与D会因工作过重,分别增加E、F、G、H等助手。于是,原本A一个人即可胜任的工作,要由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、H等七个人来担任。

    二、官员们彼此为对方制造工作

        G看过某一公文,认为应由H处理,于是由H拟稿后呈给D审阅,D大幅修改后,征询C的意见,C把公事交给E承办,E正好有事请假,于是把公事转交F处理。F办妥后呈给C,C签名后还给D,D再做一修饰后呈给A核阅。一件事简单的公事如此轮流传阅,这就是彼此为对方制造工作。

        上述两项因素就是著名的“帕金森定律”。

    Parkinson's First Law: Work expands to fill the time available.
    Parkinson's Second Law: Expenditures rise to meet income.
    Parkinson's Third Law: Expansion means complexity; and complexity decay.
    Parkinson's Fourth Law: The number of people in any working group tends to increase regardless of the amount of work to be done.
    Parkinson's Fifth Law: If there is a way to delay an important decision the good bureaucracy, public or private, will find it.
    Parkinson's Law of Sience: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varies inversely with the number of journals published.
    Parkinson's Law of Delay: Delay is the deadliest form of denial.
    Parkinson's Law of Data: Data expands to fill the space available.
    Parkinson's Law of Meetings: The time spent in a meeting on an item is inversely propotional to its value (up to a limit).
    Parkinson's Law of 1000: An enterprise employing more than 1000 people becomes a self-perpetuating empire, creating so much internal work that it no longer needs any contact with the outside world.
    Mrs. Parkinson's Law: Heat produced by pressure expands to fill the mind available, from which it can pass only to a cooler mind.

    清醒,所以才会痛苦

    过了一个短暂的周末,却感觉好像经历了很多。

    可能是环境不同吧,很多事情以前并没有机会接触吧,猛地一下子还觉得有点无所适从。

    一下子明白了很多事情,却对另外一些事情更加迷惘。

    有人说过:越是清醒,就越能认识这个世界,于是也是越是痛苦。

    还好,我一直活得混混沌沌,得过且过。

    是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,激情会越来越少;就像河边凌厉的岩石,随着身边流水的冲刷和洗礼,就会变成鹅卵石,失去昔日的锋利和菱角。

    有时静心想想,已经不知道什么时间变得这么不思进取。好像上一次的拼搏和发奋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。不知道是身边环境还是自己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。

    岭叔说大陆人的脑子比较死,缺少idea,同一个错误会犯很多次。他的话也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身上的缺点:做事情喜欢找现成的,懒于去考虑更多细节和其它方面的东西,记得小时做数学题总喜欢多写几种解题方法,一道题可以方法一、方法二...的写满好几页,投入其中而不亦乐乎。也许以前是为了乐趣,现在是为了更多的只限于生计,需求下降了好几个档次,汗...生于安乐死与忧患啊!如果不思进取的,缺乏独立的思考那不就跟行尸走肉一般。叔叔说得问题也许这正是大陆教育体系的一个弱点,虽然很早就提出发散思维,却只拘于口头。唉,我也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啊。。。我好像已经习惯于这种生活,回头想想后悔中又加几分无奈。于是,一个恶性循环漠然形成,留下的感觉只有:后悔--后悔--接着后悔--于是更后悔--然后会变得更加后悔......长此以往,一生之中岂不徒留悔恨,会死不瞑目的啊!

    孙子云: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很多人对于自己的缺点,就像雾里看花;想抓住却又抓不住。而我显然比他们幸运,但是是否可以摒弊存真呢?现在流行讲执行力,看来我确实需要提高自己做事情的执行力了,用更多的责任心。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一时兴起,终究是无法成就大事的。

    信息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很容易迷失,在茫茫知识的海洋的中找不到自己的定位。聪明的人“全面撒网重点捞鱼”,愚蠢的人总觉得别人的好,朝三暮四。更聪明者会全盘皆收。小时无知,如同井底之蛙总以为自己是最聪明的(某些人小时候总认为自己是外星人,等待着他的外星人同伴有一天来地球接他回去,嘿嘿)。无奈这个世上聪明的人实在太多。不用和他们比有时我就能感觉到自己的迟钝和冷漠。有人说思考才会让人更加聪明,可能是我已经好久没有去思考问题了吧,所以脑子才会生锈。

    写这些文字以自勉。